南京贷款还清算首套吗
根据《南京市认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南京市完成商品住房贷款结清的,注销抵押登记后,此住房不再属于贷款住房,购房者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时,将被认定为首套房贷,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优惠政策。
后续购房资格解读
首付比例:
对于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首付比例不低于35%;对于第二次及以上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执行。
贷款期限:
首套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二套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年。
购房数量:
南京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南京市购买商品住房,但南京市户籍出具具结书家庭除外。
其他注意事项
1. 购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在申请首套房贷时,购房者需提供商品住房抵押贷款结清证明、抵押登记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
2. 有关政策解读最终解释权:
南京市有关部门对上述政策的解读具有最终解释权。
3. 政策调整或变更:
请注意,以上政策内容仅供参考,如有调整或变更,以南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4. 个案咨询建议:
如有具体购房问题或个案咨询需求,建议咨询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或相关金融机构,获得准确权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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