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3万不还判刑判多久?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而非法占有、使用、处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由于借款不还的数额较小,一般不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但如果借款人以虚假身份、虚假证明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借款,则可能涉嫌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借款3万元不还,如果构成诈骗罪,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何争取轻判或免罚?
如果借款人被认定犯有诈骗罪,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争取轻判或免罚:
主动退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积极主动退还所借款项,可以从轻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
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有悔罪表现:在归案后积极悔罪,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如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犯罪后有立功表现等,可以法定或者酌情从轻处罚。
积极申诉或上诉: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上诉,争取改判或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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