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贷流程
1. 提出续贷申请
符合续贷条件的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前提出续贷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续贷申请书、还款计划、担保材料等。
2. 贷前调查
信用社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包括资信情况、财务状况、偿还能力等。调查方式包括实地考察、征信查询、抵押物评估等。
3. 信贷审查
信用社根据贷前调查结果,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担保情况、抵押物价值等进行信贷审查。审查通过后,填写审查意见书。
4. 贷审会审批
信用社贷审会根据信贷审查意见书,对续贷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形成贷审会决议。
5. 放款
审批通过后,信用社签订续贷合同并办理放款手续。放款金额一般等于原贷款余额减去已归还本金和已付利息。
6. 更新担保
贷款续贷后,需要更新担保。抵押物担保的,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保证人担保的,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7. 抵押物登记
抵押物担保的,信用社应及时向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以保护自身权益。
8. 归档管理
信用社将续贷审批材料、担保材料、借贷合同等归档管理,以便后续跟踪管理和查询。
续贷注意事项
借款人在申请续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了解续贷条件和流程。
按时提交续贷申请和相关材料。
积极配合信用社贷前调查。
提供真实可靠的资信证明和担保材料。
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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