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即通过虚假借贷、制造债务陷阱,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索取高额利息和非法债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精准打击套路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套路贷的司法解释界定。
《规定》将套路贷的司法解释界定明确为具有以下关键特征:
● 以虚假借贷为手段,制造债务陷阱,虚构事实或者伪造证据,向被害人出具虚假的借据、合同等债权凭证。
● 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向被害人索取高额利息和非法债务,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违反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如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金融业务、违规以营利为目的发放贷款等。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套路贷案件时,应当重点把握以下要点:
● 审查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 查明借贷资金的流向,是否存在通过虚构交易制造债务陷阱的情况。
● 调查债权人索取利息和债务的方式,是否存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
《规定》明确了对套路贷行为的打击力度:
● 套路贷行为属于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套路贷合同无效,被害人无需返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 司法机关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形成联合打击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套路贷犯罪。
为防止被套路贷侵害,公众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 谨慎借贷,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切勿贪图高息或便捷借贷。
● 借款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签署不明确或不合理的合同。
● 保留借贷证据,包括借据、还款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 发现套路贷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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