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2万元只有一套房能执行吗?
执行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债权人才能对借款人的房产进行执行:
借款人经法院判决偿还债务,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
借款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债务。
房屋执行情况
1. 如果借款人有多套房产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多套房产,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借款人的非唯一住房进行执行。
2. 如果借款人只有一套房产
如果借款人只有一套房产,且该房产为其唯一住房,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借款人的唯一住房不得执行。
怎么办理
1. 申请执行
若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异议之诉
当债权人申请对借款人唯一住房执行时,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异议之诉,主张房屋为其唯一住房,不应被执行。
3. 证明唯一住房
借款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房屋为其唯一住房,如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明等。
4. 判决
法院在审理异议之诉后,会根据证据情况做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房屋为借款人的唯一住房,则驳回债权人的执行申请。
5. 执行终结
如果法院驳回债权人的执行申请,则执行程序终结,债权人不得对借款人的唯一住房执行。
注意事项
借款人故意将多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实际借住在其中一套房产,法院可能会认定其有多套住房,不享有唯一住房保护。
借款人将唯一住房出售或赠与他人,视为放弃唯一住房保护。
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执行债务,如冻结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扣押其车辆或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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